北京市办公厅启示守护家园安全天面防水补漏引领住宅质量保险新纪元
北京市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为了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我们将对《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全面的推广和实施。以下是我们对此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体系,对于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至关重要。这不仅能够切实保障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促进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其次,我们应明确定义“缺陷保险”作为一种专业险种,它专门针对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等原因造成的潜在缺陷提供保护。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相关损坏,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推行的是一个全新的制度,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住宅项目中,都必须投保缺陷保险,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或赔偿。如果交付给业主后发现存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前15日通知业主共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此外,本方法还强调了多重险种融合,如建筑安装一切险与参建主体责任险等,以实现全面降低风险。同时,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非法操作,以及不可抗力的影响,也需明确责任归属。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到,投保过程中的沟通协作至关重要。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参建单位,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此外,为保证服务高效率,本系统还将建立共保体制,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分配资源。
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规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监督检查,以期通过这项措施,使我们的城市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