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办公厅启示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新法全速实施预防隐患保障居住安全

  • 科研动态
  • 2025年05月24日
  • 北京市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建筑的数量和规模日益增大,保障居民居住安全和舒适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必须确保每一栋楼宇都能提供优质稳定的居住环境,而这就需要我们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和风险控制。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决定推出“无机纤维喷涂”技术

北京市办公厅启示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新法全速实施预防隐患保障居住安全

北京市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建筑的数量和规模日益增大,保障居民居住安全和舒适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必须确保每一栋楼宇都能提供优质稳定的居住环境,而这就需要我们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和风险控制。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决定推出“无机纤维喷涂”技术,这是一种高效且环保的施工方法,可以有效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同时也能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和美观度。

现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以下是该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定义了“缺陷保险”,即由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约定条款,对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损坏履行赔偿责任。

明确了本市新建住宅项目必须投保缺陷保险,并要求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保险公司。

规定了基本承保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保温防水等,以及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强调了相关单位及其人员应当投保工程质量责任险,以降低风险并鼓励综合实施多项险种。

规定了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按照设计标准正常使用造成的问题不属于缺陷;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也不在其内。

保险公司需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告知书及理赔预案,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如发现严重问题且未整改,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这些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为保障居民合法权益而努力奋斗!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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